在没有认识小美之前,我也谈过几次恋爱。上了班以后,因为做的是设计,工作量大,我又一心想做出点成绩,所以上班四五年,基本上我都是家里、单位两点一线,没有什么娱乐,算“宅”男。平时和外界的联系就是上上网,聊聊天,生活很枯燥。
所以那天,当小美要求加我为QQ好友聊天的时候,我看了资料,马上就加了她。她空间的照片显示,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,穿着小短裙的样子真是令人浮想联翩。我承认我从一开始就是被她的漂亮吸引了。我问她为什么要加我,她发来一阵大笑的图像,“好玩呗。你的网名好好玩。”
她在我的印象里就是那种没心没肺的女孩,“很傻很天真”。比方我们认识不久,我就发现她换了三份工作,她在肯德基打工,在服装小店里卖衣服,在酒店里当酒推,工作都做不长,全凭一时高兴。她从肯德基辞职就是因为,“站着累嘴巴也累好烦”,我说,“赚钱哪有不累的,我一样累得要死,也不敢轻易说辞职”,她还回敬我,“你赚的钱多当然不这样想了。生活多难啊。”我头脑一热,顺口开玩笑说,“不难嘛,我养你啊。”
以前看周星驰的《喜剧之王》里面就有这样一句台词,所不同的是,周星驰演的那个“死跑龙套的”毫无立锥之地,而我想养活小美,是切实可行的。
这样的玩笑一开,我们之间的关系立刻起了质的变化,小美说,那大叔,(她比我小七岁多,一直这样称呼我,听着别扭)我明天来找你,你请我吃饭啊。我说行,就一餐饭嘛,你来吧。
祸根就这样埋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