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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后前“准婆婆”上门讨还彩礼

[2009-04-29 12:24] 作者: 佚名 录入: chenhuangyan
导读: 日前,家住二板桥的张萍家门口经常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女子来要钱,原来是张萍的前“准婆婆”黄惠来跟她家讨要当初给的彩礼来了。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称,黄惠的儿子以及张萍之间婚约不受法律保护,双方均可自由解除婚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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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可二个月前,这对小恋人吵架分手了。黄惠想要回这6万多元彩礼,可张萍和她妈妈根本不想给,甚至躲着不见。于是,黄惠就上门讨债。

  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称,黄惠的儿子以及张萍之间婚约不受法律保护,双方均可自由解除婚约。婚姻应以双方的感情为基础建立,但张萍家借订婚之机向黄惠家索要彩礼,违反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,故借订亲索取的彩礼依法应予返还。若张萍家执意不肯退还财物,黄惠可以向法院起诉讨要彩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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婆媳关系的问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