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吸毒抢人财物 父亲带儿子自首请求轻判 王波吸毒成瘾,为买毒品拉拢代某抢人财物,目标多为中老年妇女的金耳环。代某的父亲得知儿子抢劫后,带儿子来到酒仙桥派出所自首,请求警察帮助向法院求情,从轻判决代某。昨天上午9点,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。 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间,王波在朝阳区酒仙桥附近抢劫18次,其中12次是抢劫中老年妇女的金耳环。他通常在偏僻地段,瞄准抢劫对象,从后面猛地夺走中老年妇女的耳环,然后迅速逃离。此外在2006年年底,他还伙同在网吧认识的代某、赵某抢劫未成年少男手机等财物。 事情暴露是因为代某的父亲发现代某有一个MP4,遂问来路。代某说了抢劫的事情,代某的父亲于是带儿子到酒仙桥派出所自首。代某供认了他和王波等人的罪行。 王波等人在法庭上自愿认罪。王波坦白说,他曾于2005年因吸毒被劳教一年,“我吸毒成瘾,但是没钱,抢东西就为了变卖后买毒品。” 朝阳法院表示,将择日宣判此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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