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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赠前妻 后妻告上法庭

[2007-11-19 15:24] 作者:佚名 进入论坛/博客

老汉将房产赠与第一任妻子遭第二任妻子起诉

    年过七旬的赵老汉将唯一的房产无偿赠给了第一任妻子周某,却被自己的第二任妻子刘女士告上法庭。原来,赵老汉还欠着刘女士8万多元,刘女士认为赵老汉赠与是为了“恶意”逃债。前天,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。

  赵老汉在2000年与前任妻子周某离婚,5年后与小自己20多岁的刘女士结婚。但婚后仅一年,赵老汉就起诉离了婚。赵老汉的儿子说,是刘女士骗取父亲信任,想转北京户口才与父亲结婚,婚后刘女士对父亲不好,实际上父亲在婚后三个月就口头提出离婚了。

  离婚后,刘女士拿出一张赵老汉写的欠条,上写在2003年赵老汉购房时,曾向刘女士借款8.5万。虽然赵老汉的儿子不认可该欠条,但经过两级法院开庭审理,终审认定赵老汉欠8.5万。

  刘女士说,在她照顾老人的时候,从没见过老人的孩子来看过老人。但2005年底,老人的孩子把她与老人分开,让老人把房子赠给了老人的第一个妻子周某,并过户到周某名下。刘女士认为,赵老汉除了每个月的1000多元工资,只有一套房屋财产,却被转移,是“恶意”逃避债务。要求法院撤销这个赠与。

  当天,赵老汉没有出庭,他儿子表示,房屋是老人与刘女士的婚前财产,老人有处置权。老人没有逃避债务,可以从每个月的工资里分期支付,但与赠与房产无关。

  该案没有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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